國防醫學院博士班及碩士班入學招生考試規費收費標準

民國 110 年 9 月 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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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條
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 2 條
國防醫學院(以下簡稱本學院)博士班及碩士班入學招生考試規費項目為入學考試報名費。
第 3 條
考試報名費收費如下:
一、博士班入學考試:每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。
二、碩士班入學考試: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。
第 4 條
本學院招生簡章及報名書表置於網路供應考人下載使用,不另收費。
第 5 條
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